字魂网字体企业商用授权使用许可协议

时间:2021-02-23 17:31

字魂网字体企业商用授权使用许可协议

协议编号:WT20xxx01

卖家/授权方(甲方) 买家/被授权方(乙方)

企业名称:上海字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信用代码:91310114MA1GUMQC0A 字魂网账号ID:

姓名/企业名称:

身份证/企业信用代码:

授权类型:企业商用授权

授权使用期限:50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乙方履行付款义务后生效。

字魂网(izihun.com)是为会员用户提供原创字体下载授权服务的网站。甲乙双方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就本次字体授权使用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在字魂网,购买字体的买家可获得所购字体在本协议所选定的使用范围内字体的全球范围内非排他的、非独家的、授权期限内的使用权利,被授权方无权转授,字魂网授权给其他第三方无需经过被授权方的同意,所有授权均需在字魂登记授权信息后生效。

一、授权字体及价格

(一)授权字体信息:

字体名称:授权期限内字魂网(izihun.com)全部字魂授权字体(开源字体——免费商用区字体除外)。

字体链接:https://izihun.com/shangyongziti/---1------.html

(二)付款及结算

1、授权费用: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通过内测活动获取免费授权资格的用户,有权在本协议规定的授权范围内免费使用授权字体,该免费资格不影响违约条款的适用。)

2、乙方应在本协议签字盖章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甲方全部授权费用,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额授权费用后10个工作日内,应向乙方交付符合业务实质的等额增值税发票。

3、甲方账户信息:

户名:上海字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账号:3105018143000000234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康桥支行

(三)乙方有权自主选择不同使用类目并享受以下特定形式的特权服务:

特权服务列表:

授权用途 使用范围 限定使用数量 企业商用授权

网店设计用途 淘宝、天猫、京东、苏宁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店铺设计用字 任意用 √

网站设计用途 网站设计用字(宣传banner、宣传海报等) 任意用 √

线上推广用途 网站、网店站外推广设计用字(百度推广、淘宝直通车等) 可使用

(曝光量不超过50万次) √

自媒体设计用途 微博、微信、头条、抖音等自媒体平台设计用字 任意用 √

办公设计用途 PPT、工作汇报、商业提案、策划案等用字 任意用 √

软件设计用途 软件、app、小程序内设计用字 任意用 √

VI用途 VI、宣传册、宣传语、标准字、楼书、企业内刊等设计用途 任意用 √

出版印刷用途 图书、漫画、插画、杂志、报纸等印刷用字 可使用

(复制或印刷量不超过10万次) √

转售品设计用途 字帖、素材模板、手机壳、贺卡、明信片、日历、杯子、T恤等设计用字 可使用

(复制或印刷量不超过10万次) √

包装设计用途 用于市场流通的食品、日用百货、电器等各类实物产品的包装设计用字 可使用

(复制或印刷量不超过10万次) √

视频广告用途 企业对外发布的视频广告设计用字 可使用

(曝光量不超过50万次) √

户外广告用途 企业对外发布的户外广告(宣传页、海报、报纸杂志广告 、楼宇、车身、灯箱、围挡、橱窗、 户外广告牌、公共场所陈列等)设计用字 可使用

(复制或印刷量不超过10万次) √

影视传媒用途: 电影、电视、网络视频、网剧、专题节目、滚动式影视节目设计用字 ×

需要定制 ×

需要定制

嵌入式用途: 在线编辑、WEB(font-face、css网页调用)、APP(包括安卓、IOS、WP等各类系统的应用程序)、游戏、软件、操作系统(Android、iOS、Windows、Mac、Linux、Unix等)、SOC集成芯片、电子屏显、打印输出设备、电子书、电子辞典、机顶盒、导航仪等。 ×

需要定制 ×

需要定制

*解释:

1. 以上“√”项为甲方授权乙方在字魂网下载字体使用的范围。“×”项为不允许乙方使用字体的范围。

2. 代理授权是以字魂网为授权方,乙方必须提交合作第三方的相关信息在字魂登记,这是第三方获得授权的生效要件;

3. 授权使用期限届满,乙方应停止使用所有甲方字体,且不可新发布任何根据甲方字体创作的任何形式的产品(包括使用该字体创作的素材模板、有形实物等),但在授权期间使用甲方字体创作的产品不在此限。

二、字体使用数量

(一)名词解释

1、字体使用数量:是指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款《特权服务列表》中所列的“复制或印刷量”、“曝光量“。

2、复制或印刷量:是指使用各被授权字体,以印刷、复印等方式,在特权服务列表规定的“出版印刷”、“转售品”、“包装设计”、“户外广告”各用途类目里所含的各具体用途中制作有形载体的总量。例如用户使用被授权字体A制作3万份宣传页,又使用被授权字体B制作2万份明信片,则复制或印刷量为3+2=5万份。

3、曝光量:是指使用各被授权字体在“线上推广”和“视频广告”各用途类目里所含各具体用途中制作推广内容被的浏览总量。例如用户制作的百度推广内容中使用被授权字体A,该推广内容浏览量为10万,又在制作的视频广告中使用被授权字体B,该视频广告浏览量为30万,则曝光量为10+30=40万份。

(二)数量限制

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款《特权服务列表》中限定使用数量有明确规定的,从规定,均以用途类下各具体用途的使用总量为计算标准,同本条对应的名词解释。没有限定数量的,即视为不限量。

(三)超量使用的规定

1、乙方应当依据自身使用情形预估使用数量,选择合适的商用授权类型。

2、若乙方超量使用的,该行为已违反字体使用的禁止性规定,甲方有权依照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追究乙方的责任;超量使用部分未经甲方许可,同时构成侵权,甲方对此保留追诉的权利。

三、字体使用的禁止性规定

(一)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购买情况获得相应的授权权利,但应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进行授权字体的合理使用,不包括以下禁止性情况:

1、超出本协议所约定和所允许的使用范围、数量;

2、未经字魂网授权与第三方分享,包括以共享或转让字体的目的在数字资产管理系统、互联网、共享硬盘或类似设备上分享从字魂网购买的字体,及含有该字体的作品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3、对授权字库(包括但不限于字库软件、字库及相关技术资料)进行单独或者附带的出售、出租、出借、赠与、转让,或将字库作为一个独立的或者附带可拆分产品对外提供网络下载、进行销售、再许可等从事其它有损于甲方权利的行为;

4、将授权字库对应的电子文件整体或部分直接或经格式转换后,以嵌入的方式应用到网站、计算机程序或带有可视化显示功能的电子产品中使用;

5、对授权字库进行任何形式的复制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字库的名称、全部或部分的字形、笔形信息、字库名称、版权信息等;对字库软件进行任何形式的复制、修改、仿制、反编译、反汇编、反向工程、转换、拆分,或以其他方式试图从字库产品中取得源代码,或从字库产品文档中摘取其实质部分作其他应用;

6、将授权字体用于商标标识、申请注册商标;

7、使用字体的方式侵犯到第三方的商标或其他知识产权,或涉嫌欺骗性广告或不正当竞争;

8、将字体于任何违犯中国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的宣传或宣传品。将字体用于丑化诋毁或攻击任何个人或社会团体;

(二)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一款约定的任意一项禁止性义务或本协议中其他禁止性条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字魂网有权对乙方账号进行永久性封号并公示,且超出协议适用范围及限制的行为,即视作侵权使用,不仅全额支付原价版权使用费,并按其侵权责任给予赔付,且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四、知识产权

(一) 字魂网保证对其所授权给用户的字体内容及相关数据拥有合法著作权或相关授权,并有权独立授权给用户使用;字魂网保证上述字体及字魂网对用户的授权行为不会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共道德准则,也不会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字魂网可根据用户的书面申请为用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帮助用户处理纠纷。

(二)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获得的字体授权具有非独家性,乙方购买的是字体的使用权;字体及字库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仍归属于字魂网或字体创作者享有。

(三)对于任何带有"字魂网www.izihun.com"字样或者使用字魂网其他商业名称、商标、品牌名称、或者服务标志(简称标志),乙方确认并且同意:字魂网的logo、商标自始归字魂网所有,未经字魂网授权,乙方不得就字魂网logo、商标等内容进行擅自使用。

五、甲方承诺和保证事项

(一)甲方保证拥有被许可字库产品的全部知识产权,并保证被许可字库产品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二)甲方保证向被许可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使其正常使用被许可字库。

(三)经双方共同书面认定,若被许可字库产品中存在错误,甲方同意免费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供新版本。

(四)甲方可将被许可方已公开发布含有授权字体的作品图用于展示用途,但不得用作除展示用途之外的其他途径。

六、违约责任

(一)协议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约定履行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协议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本协议所约定的目的无法实现,或严重损害另一方权益,守约方事先通知违约方后且违约方仍无法消除影响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七、协议生效及其他

⦁ 本协议自乙方履行付款义务后生效,自乙方授权使用期限届满日止。

⦁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向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以下无正文,为本协议签章页)


甲方: 上海字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日期: 2019 年9月26日                                日期:     年    月    日